3月29日0时至24时,台儿庄区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4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一)基本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女,41岁,无业,已接种三针新冠疫苗,家庭地址台儿庄运河街道办事处前张庄村。
(二)行动轨迹
3月25日13时左右在康城小区门口与宋**(病例5)聊天10分钟左右。
3月26日14:00骑三轮车回自己家,回家后曾在邻居家玩了20分钟左右,全程未戴口罩。
18时左右在康城小区门口与宋**(病例5)聊天10分钟。
3月27日9:00从康城返回运河街道前张庄村。
下午到2个邻居家逗留半小时,18时左右回家之后未外出。
3月28日,11:00-13:30左右到江苏省邳州市花山子村母亲家。13:30及19时左右在台儿庄区实验小学接学生放学。
无症状感染者2
(一)基本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2(病例2次子),男,13岁,学生,家庭住址台儿庄区康城小区A5号二单元,台儿庄区实验小学六年级2班学生,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剂。
(二)活动轨迹
3月24日-25日
7:20由其父亲(病例2)送实验小学学习,中午到爷爷家吃中午饭。
13:10-15:30在实验小学学习。
17:30放学后同爸爸接回家中。
3月26日-27日活动轨迹同病例2.
3月28日7:20分到台儿庄区实验小学上学。8时左右由其父亲接回家。
无症状感染者3
(一)基本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3(病例5二孩),性别:男,4岁,托幼机构学生,已接种一针新冠疫苗。
(二)活动轨迹
24-27日同病例5,28日入园早饭后就离开幼儿园,其余时间同病例5。
无症状感染者4
(一)基本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4,女,38岁,工人,现住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柳泉头村。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
(二)活动轨迹
3月22日-3月25日
7:40送孩子到红缨启蒙幼儿园上课。
7:50到天源药业上班。中午12:00,在单位吃午餐(自带)。17:30,下班去幼儿园接儿子回家,之后未外出。
3月26日
11:00左右,同家人自驾车到马兰亲戚家,后去马兰屯镇百合饭店就餐。
14:00-14:30左右驾车返回柳泉头村家中,然后去泉头农资化肥店门前擦车。
3月27日
10:40左右去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街道探望病人。
10:45在柳泉头村批发部购物,11:10在新大桥南路西摆摊水果铺买水果,11:20左右到达燕子埠街道亲戚(梁某)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15:00左右,驾车返回;15:30到达箭道街朱姓餐具店逗留三分钟后离开。
16:30到运河湿地公园;
18:30左右驾车去凤凰水城接人回家。
3月28日
8:10开车送孩子去红缨启蒙幼儿园上课。
8:36到林运路吴家粥铺早餐店买早餐。
10:40左右到麦凯龙超市(苏鲁家具店)购物,期间佩戴口罩;14:00去瑞都佳苑小区对面麦瑞果果超市购买零食;15:00去红缨启蒙幼儿园接孩子放学,后前往天源药业公司取衣物并返家;29日凌晨2点集中隔离。
对上医院隔离观察,对排查出的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根据患者行动轨迹,划定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已全面完成终末消毒等措施。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确诊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台儿庄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