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47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仍按照规定频次执行。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查苏康码及其附带的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苏康码绿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公共场所。
四、各地核酸检测点、健康小屋要常态化运行,满足群众的核酸检测需求。
以上措施自年5月28日0时起执行。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年5月27日
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