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你们好!
为加强“发热、干咳”等十大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闭环管理,有效遏制新冠病毒传播,特做如下告知:
1.诊所、门诊部、卫生室、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居民朋友请勿前往就诊。
2.上述医疗机构暂停出售退热、感冒、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药品,居民朋友请勿前往购买。
3.具有上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请自觉做好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市区发热门诊名单
蚌山区卫生健康委
年10月2日
原标题:《蚌山区致“发热、干咳”等十大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