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彭某某,男,39岁。12月2日凌晨0:40由外地入蓝后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12月2日晚核酸检测初检阳性,经复采复检确认阳性,现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感染者2:张某,女,22岁。12月2日凌晨0:40由外地入蓝后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12月2日晚核酸检测初检阳性,经复采复检确认阳性,现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感染者3:黄某,男,35岁。11月30日由外地自驾入蓝后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12月2日晚核酸检测初检阳性,经复采复检确认阳性,现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感染者4:钟某某,女,21岁。12月1日搭乘顺风车由外地入蓝后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12月2日晚核酸检测初检阳性,经复采复检确认阳性,现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疫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等应急处置工作,对涉疫场所开展外环境检测和终末消毒。
经流调,4名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彭某某
11月30日
20:22——12月1日11:40从石家庄火车站乘Z(3车厢12号中铺)到郴州火车站临时隔离点隔离,期间未出。
12月1日
20:00闭环转运至蓝山县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2:张某
12月1日
11:30——12:30从株洲高铁站乘坐G次列车(6车厢11D)到郴州高铁站临时隔离点隔离,期间未出。
21:00闭环转运至蓝山县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3:黄某
11月30日
16:00——22:30从广州市海珠区自驾返蓝,在蓝山县城交通卡点闭环引导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4:钟某某
12月1日
9:00——15:30从广州市海珠区搭乘顺风车到蓝山县城高速路口交通卡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蓝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呼吁:如与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立即向当地乡镇、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并严格落实“三不”要求(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