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傍晚,东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东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进一步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东莞市优秀共产党员和东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市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镇街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张亚林等人为东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东莞市公安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个集体为东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梁少华等70人为东莞市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医院党委等45个集体为东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对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东莞市优秀共产党员、东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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