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徐也晴)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启动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提出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申报范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巨大,短期内很难完全结束,因此这次调整对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轻新冠患者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截至7月31日,医保结算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17.3万人次,结算费用约18亿元,其中基本医保支出12.7亿元。
《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将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为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支撑。
与新冠肺炎相关的治疗用药有哪些?
《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明确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的申报范围——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的药品。
《诊疗方案》中明确了新型冠状肺炎的治疗方案。其中“一般治疗”的“抗病毒治疗”“免疫治疗”以及“其他治疗措施”提及了相对应的药品(如利巴韦林、阿比多尔等)。
《诊疗方案》“一般治疗”提及药品部分截图
除此之外,“中医治疗”部分也针对患者感染程度推荐了不同的中成药(如藿香正气胶囊、连花清瘟胶囊以及中药注射剂等)。
针对“医学观察期”患者的推荐中成药
针对“重型”患者的推荐中成药
针对“危重型”患者的推荐中成药
也就是说,如果上述药品中存在暂未列入药品目录的,由企业按程序提出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纳入拟新增范围。
已通过形式审查的“准医保药品”有哪些?
9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示《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其中包括利巴韦林、阿比多尔等12种新冠治疗用药。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工作方案》,年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5个阶段,最终调整结果将于今年11—12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