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央视新闻、新京报
1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广东省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为66岁男性,现居深圳,年12月29日赴武汉探亲,年1月3日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1月4日返深后就诊,1月11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疾控中心采用优化后的检测试剂盒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核酸阳性。1月18日,标本送至中国疾控中心进行病*核酸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19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专家,结合《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内容,对该病例进行评估确认,专家组一致同意将该病例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患者病情稳定。已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随访。
当前,正全力救治患者,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强化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规范开展对可疑病例的监测、筛查、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整治,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专家研判认为,当前疫情仍可防可控。专家提醒,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市民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医院接诊发热病人时,须询问2周内是否有武汉旅游史。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武汉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记者1月19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国家卫健委已向全国医疗机构下发新型冠状病*诊疗防控指南,医院接诊发热病人时,须询问2周内是否有武汉旅游史。
患者确诊须同时满足多项条件
记者获悉,日前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向各地发出通知,并印发《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多份新型冠状病*诊疗、防控方案,以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
上述防控方案内容详细,内容多达61页,涵盖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实验室检测等内容。
医疗机构如何发现、确诊病例?根据诊疗方案,在病例观察阶段,患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游史,或武汉市相关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直接或间接接触史。临床表现有发热;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进行性加重。
确诊病例须满足:在观察病例的基础上,采集痰液、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进行病*全基因组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高度同源。
发现病例后如何上报,方案也作出明确规定。诊疗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上述定义的观察病例后立即隔离治疗,2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
湖北省外确诊首例病例须经中疾控复核
1月18日起,“深圳、上海发现疑似病例”的消息在网络流传。上海市卫健委对此回应称,将加强对可疑病例筛查,积极防控。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为及时发现全国新型冠状病*感染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国家卫健委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
根据病例监测方案,各省首例人感染新型冠状病*确诊病例须待中国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后,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省级专家组,结合病例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等做出诊断。
接诊发热患者须询问2周内武汉旅游史
接近国家医疗专家组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各省市医疗机构正在组织学习国家卫健委下发的诊疗防控方案。
记者注意到,防控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医院已下发诊疗防控方案,并组织全员培训。目前接诊发热患者时须询问2周以内是否有武汉居住或旅游史,以及类似病例接触史。
医院院长告诉记者,医院已落实诊疗防控方案要求,进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对发热病人会询问武汉旅游史,下一步将按照卫健委及行*部门要求,严格按照流程做好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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