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专利分为药品产品专利,制备工艺专利,以及药物用途专利。
有效成分一样,辅料和填充剂不一样时,药效不一样。
注册药物用途(抗-nCov病*用途)原则上没有毛病。
人家写的清清楚楚的。
其次。研究所的文章里还说了另一种药物氯喹,这个东西的专利保护期应该早过了。但氯喹的抗新冠病*效果比remdesivir要差一些,或者说需要的剂量要高一些,*性大概也大一些。
然后。remdesivir没有豁免,具有专利壁垒,随意仿制一定会败诉被制裁。
所以,这俩用途专利我理解更像是用来砍价和掀桌子的。当然,希望研究所能够在remdesivir基础上改进配方,调制辅料和填充剂让药物对新冠更有效,完成真正的专利。但这项工作明显在对方的合作帮助下进展更快。
我猜新冠爆发,分离了病*株并体外培养之后,研究所应该试了很多很多药(毕竟体外实验其实非常快),应该是把所有常见的能用的都试了,并且可能把有效的需要注册的都注册了。
(光是这篇文章里就报告了包括remdesivir在内的7种药物。)
只要研究所不以此营利,我就不会黑他们。“药神”有人赞美有人嫌弃,都对都有道理。
仿制药的药效很多时候都不如正版药,因为辅料和填充剂不一样,这部分一般属于不公开的秘方。
即使万不得已动用了紧急状态下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药效也不一定有正版药好,*性说不定还比正版药强。
至于说吃相难看。。。这里面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太多,摸不清是谁开的第一枪。。。
总之,希望特效药尽快研制成功吧。
很多人都从专利的纠纷问题上谈了自己的认知,我来简单说说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点。
.武汉医疗科研人员早已知道该病人传人性,但是输给了....
无论是当初那些因为"谣言"被训诫或者问话的李文亮等医生,还是武汉病*所这样的传染病专业研究人员从目前来看的成果和举动,都已经在更早的时间得到了人传人甚至药物有效性研究这一结果,但是结果非常遗憾。
武汉的封城是月23日
2.武汉病*所和上海药物所的后续进展值得